阳台影响着房子的采光、通风,阳台面积的增加,居住的舒适度会高不少。所谓的阳台,主要指附设于建筑物外墙,设有栏杆或栏板,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。
从阳台的定义看,主要有三个属性:一是阳台是附设于建筑物外墙的建筑部件;二是阳台应有栏杆、栏板等围护设施或窗;三是阳台是室外空间。
有时,设计将外墙内、主体结构内的部分也标注为阳台,但根据定义,阳台是外墙外的附属设施,外墙内的阳台实际上不应称呼为阳台。
阳台有两种情况:一种是在外墙和主体结构外,属于主体结构外的阳台;另一种是在外墙外、主体结构内,属于主体结构内的阳台。其建筑面积不同:主体结构内的阳台计算全面积,主体结构外的阳台计算1/2面积。若自然层结构层高在2.20m以下时,主体结构内的阳台随楼层一样,均计算1/2面积;但主体结构外的阳台,仍计算1/2面积,不应出现1/4面积。
以前,有过买房经历的市民都知道,买新房子,阳台包不包,很有讲究——包起来的阳台要算全面积,不包的阳台算一半面积。
在实际操作中,一方面,有的楼盘设计一套房子有很多露台、阳台等,面积也随意扩大;另一方面,有的开发商为了获得不当利益,竟然提供假规划核准图,将不封闭阳台改为封闭阳台。此外,由于阳台的设计状况在平面图和立面图上反映不一致,容易造成测绘人员测算失误。
阳台面积的不同算法,会出现不同的房屋差价。在大城市,阳台上多出来的几平方米,都价值好几万块钱。阳台面积怎么算这个问题一直为难着老百姓。
面对建筑面积计算的乱象,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国土、省测绘、省人防和省消防等部门联合制定并正式发布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——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》,对一些房屋计算面积存在歧义的方面作了统一规定。其中阳台面积的计算规则作出了新规定:
住宅套内阳台不论封闭与否,均按1/2计算建筑面积。按照1/2计算后的单套住宅阳台占总面积(不含阳台、飘窗)比值超过7%的,超过部分就要按全面积计算。
说得通俗点,就是不管阳台包还是不包,都按照一半的面积算。同时,为了防止开发商以阳台名义“偷”面积,故意做特大阳台,还规定——按1/2计算后的单套住宅阳台占该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(不含阳台)比值超过7%的,超过部分按全面积计算。即开发商对阳台面积不得任意扩大。